来源: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
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作为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其政治属性强、关联面广、敏感度高。在社会组织中开展此项学习教育,绝不能搞“一刀切”或流于形式,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结合点与着力点,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党员干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实干实绩书写新时代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
一、筑牢思想根基,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政绩坐标
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成效。社会组织党组织必须将理论武装摆在首位,解决“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方向。要深刻认识到,社会组织的政绩首先体现在政治忠诚上。必须牢牢把握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工作与登记审批、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深度融合,坚决杜绝“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风险”的偏向,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深化理论武装,入脑入心。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举办社会组织大讲堂、秘书长沙龙、“微领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深刻理解“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坚持实事求是”的总要求,切实纠正认识偏差,筑牢信仰之基。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查摆检视”中祛除作风顽疾
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要敢于刀刃向内,对照正确政绩观这面“镜子”,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开门问策,广泛纳谏。改变“闭门造车”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走百家、访千社”、会员走访日等活动。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热衷打造“盆景工程”、搞华而不实的品牌堆砌、忽视会员单位急难愁盼等问题。
靶向纠治,动真碰硬。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要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内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僵尸型”组织清理等痛点难点,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通过扎实的整改整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净化生态、改进作风的过程。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实干担当”中创造过硬实绩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出真业绩。社会组织的政绩,最终要落脚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具体成效上。
深耕民生领域,做优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摒弃私心杂念,不图个人名利,聚焦养老服务、公益慈善、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民生关切。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统筹显潜关系,激发活力。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既要做好看得见、摸得着的“显功”,如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更要甘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如在行业标准制定、人才梯队培养、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四、健全长效机制,在“常态长效”中巩固教育成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融入日常、化为经常。
完善考核评价,树立导向。改革优化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将党建工作成效、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对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约束,久久为功。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学习教育中发现的制度短板和监管盲区,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构建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闭环管理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正确政绩观在社会组织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社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发展方向,汇聚起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作者: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宣传部部长 焦怀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