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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周艳,女,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驻第三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重罪检察人才”“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山西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 本报记者 张昊
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周艳全身心投入挚爱的检察事业,以赤子之心书写为民情怀,以“匠心”精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打磨每一起案件。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在550余起案件的磨砺中,周艳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逐渐锻炼成长为实至名归的“专家型”业务人才。她富于创造、勤于总结,注重“跳出办案看办案”,起草制定工作机制9项,在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研究文章近20篇,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山西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承担了全国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所授课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讲堂。
周艳先后办理了广受关注的太原市晋源区强拆致人伤亡案、太原市迎泽大街爆炸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周艳受命主办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督办的任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她聚焦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这一薄弱环节,提出近百条针对性取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扣并持续追缴涉黑财产,为彻底打财断血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受到广泛好评。
周艳视学习为生命,勤奋钻研业务,每次开完庭,都会对庭审进行“复盘”,总结自己的表现。她办理的高某某强奸抗诉案经过两次艰难抗诉最终成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