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
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是我们党的传统。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好修身用权、履职尽责。
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本质上是为权力运行筑牢纪法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治权归根结底要靠制度,如果没有严明的法纪规矩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法纪是权力运行的刚性准则,包括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明确了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只有先明确权力的法定边界,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权力越界。规矩是法纪的细化延伸和实践遵循,既包括党章、准则、条例的规范要求,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不成文规矩,是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日常标尺。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才能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敬畏是对法纪、规矩、权力、人民发自内心的尊崇和行为戒惧,是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关键跃升。只有让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才能实现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懂法纪是前提,明规矩是关键,知敬畏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懂法纪,党员干部就应清晰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框架内运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党员干部不懂法纪,就会陷入“权力任性”的误区,把公权力当作私器,出现决策违法、履职违纪、用权失范等问题。明规矩,就应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在选人用人、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自觉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履职。规矩不明,就会出现“潜规则”替代“明规则”、“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导致权力运行失序、监督失效。知敬畏,就应始终牢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国殃民,从而敬畏党纪国法的威严、敬畏人民群众的监督、敬畏权力背后的责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缺乏敬畏,就会滋生“有权就任性”的傲慢心态,把法纪规矩当稻草人,最终突破底线、走向腐败。
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关键在教育和监督。抓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精准施教、靶向滴灌,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让法纪规矩真正入脑入心;涵养廉洁文化,厚植思想根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廉洁典型、传承优良家风,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抓监督,就是要把监督嵌入日常、严在经常,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带电”。
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履职之基、成事之要。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只有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才能干净干事、大胆干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坚持知信行统一,自觉在思想上划红线、在行为上明边界,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务实的工作举措,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