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
本网讯(记者程东建 施青林 通讯员刘鑫)近日,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近六百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使对簿公堂的本地两家企业消除隔阂、实现共赢。
该案中,原告A公司为被告B公司承建厂房,工程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双方因近两百万元的工程尾款产生激烈争议。A公司索要尾款及高额违约金,B公司则反诉对方工期延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巨额索赔。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审理发现,纠纷背后矛盾交织,既涉及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条款冲突、恶劣天气是否顺延工期等履约争议,也包含实际施工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等复杂因素。若简单判决,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激化矛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面对复杂的案情,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法律条文“一判了之”,而是着力实质化解纠纷。庭审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A公司释明违约金过高可能不被支持的法律风险,引导其聚焦收回工程款本金的核心诉求;另一方面向B公司阐明案涉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产生效益,支付尾款是其主要合同义务,且其反诉亦存在举证难度。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利益平衡点逐渐清晰,最终双方达成了兼顾各方利益的一揽子调解协议:B公司分期支付A公司工程尾款,A公司则放弃高额违约金的诉请,并就案涉工程的后续维修义务进行了明确。调解成功后,双方代表握手言和,至此本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青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将“青法先锋·典亮民生”党建品牌建设融入审判实践的生动缩影。法院通过发挥司法能动性,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化解了纠纷,不仅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更促使企业从对抗走向合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程东建 徐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