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承载着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近年来,一些不法企业为了提高商品销量等目的,肆意假冒知名商标,不仅严重损害了品牌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24年3月29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线索,依法对被投诉人进行检查,发现金寨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三利祥云”字样的标签及包装箱涉嫌商标侵权,经商标所有权人金寨臻致丝绸有限公司鉴定,均属侵犯第24类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5月,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罚款、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商标保护工作,对商标侵权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商标案件有诉必查、有违必处,切实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营造良好氛围。(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