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自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河北省东光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对辖区重点乡镇未执结案件进行大起底、回头看,执行局一方面利用办案系统进行大数据筛选,圈定系统内有数据以来的重点未结案件,另一方面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法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清理未结陈旧案件的公告,对系统内案件进行查漏补缺,力争不留死角、不漏一案。
李某经营建材门市,郭某于2004年3月开始陆续在李某处购买建材,截至2007年1月累计欠货款54000元,后郭某无力偿还、下落不明。该案诉至东光法院后,经审理于2007年9月15日依法判决郭某偿还李某货款54000元。因郭某已离开居住地且不知去向,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由于2007年时网络办案尚未施行,找人找物如大海捞针,困难重重,经当时的执行干警询问村干部,郭某拖欠债务较多,外出是为躲债,目前无法和其取得联系。经过执行干警几个月的办理,该案无疾而终,李某当时也表示理解。
像李某情况一样的案件申请人应该不在少数,按照当时办案方式、调查手段的客观实际,确实造成案件执行难度较大,很多案件申请人也会偶尔来法院打听一下案件进展,但由于办案人员调离、退休等情况,也会造成陈案旧案无人理的情况。基于此,执行局成立综合保障团队,专职办理历年未执结的陈案旧案,来访案件当事人到院后会形成记录表,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研判后会登记造册并发至综合保障团队,由团队执行干警及时跟进案件,利用现有高效、便捷的网络查控手段查人找物,并实时将结果反馈指挥中心。该模式运转七个月以来,做到了陈旧积案台账清晰明了、专人限期办理、反馈及时高效。
李某在看到东光法院发布的公告后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再次来到法院反映该案执行情况,执行干警在调取原执行卷宗分析研判后,重新启动案件执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十四年后重启执行难度可想而知,但将案件执结的决心时刻鼓舞着执行干警迎难而上。经走访,郭某在这十四年从未再回到户籍所在乡村,现在的村干部甚至都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执行干警走访到郭某的几乎全部能联系到的亲属,最终得知郭某在邻镇打工但不知道具体什么地方,另了解到其子明年可能大学毕业参军。掌握该情况后,执行干警走访临近乡镇,在乡镇干部的全力配合下,锁定郭某打工的企业,并最终见到郭某。这迟到了十四年的见面让郭某很是诧异,他认为自己东躲西藏这么多年应该不会再找他了,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即将毕业参军,担心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儿子的前途,最终郭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让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兑现是每一名执行干警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中对未执结案件的大起底,得益于当下社会诚信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得益于执行干警不放弃的一股子劲头,东光法院执行干警会在办好新收案件的同时,积极向未执结的陈旧积案宣战,打好打赢每一次攻坚战。(执行局 曾宪杨)
供稿单位: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