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7月14日下午,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木镇法庭法官一行驱车前往辖区酉华镇,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2023年5月22日至2024至1月7日,赵某所经营的青阳某配件店为官某从事挖掘机修理工作。2024年1月23日,赵某通过微信与官某进行了对账,确认官某尚欠修理费共计6530元。事后,赵某多次催讨,官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某以其经营的青阳某配件店的名义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官某支付尚欠修理费653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为更好地查明事实和化解纠纷,以及便利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的乡镇,在司法所会议室设立巡回审判点。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修理费数额的确认以及被告官某的支付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急于下判,而是抓住庭审结束后的有利契机,结合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再次组织调解。法官一方面向官某释明拖欠修理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赵某理解官某暂时的经济困难。通过“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调,法官从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耐心劝导。在法庭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官某承诺于2025年10月6日付清修理费6500元,双方所涉纠纷一次性了结。调解协议当场签署,一桩困扰双方近二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然而,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趁热打铁对本案原告青阳某配件店的经营者赵某与本案被告官某的另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法官从中多次调解斡旋,被告官某亦承诺于2026年2月11日一次性付清租赁费30500元,双方矛盾得到一次性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是木镇人民法庭坚持以“青法先锋 典亮民生”党建品牌为引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生动缩影。木镇法庭将不断优化巡回审判机制,选取典型案件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展审判调解工作,将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最前沿,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曹生艳 施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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