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
本网讯 3月17日,安徽官方媒体首次公布《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这为安徽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此举不仅是对中央“三农”工作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立足安徽实际,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一步。它如同春日里的一场及时雨,为广袤的江淮大地带来新的希望与勃勃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这一重要指示为安徽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对总书记嘱托的生动践行。它聚焦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从土地制度到产权改革,从产业发展到农民增收,每一项措施都精准发力,力求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问题。
1978年冬,凤阳县小岗村由18户农民秘密签订“大包干”契约,率先实行包产到户,从而拉开了全国农村改革的序幕。这一创举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新篇章。经过40多年的实践,安徽农村改革发展,成绩斐然,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发达地区相比,安徽农村仍存在一些短板。如农村产业发展的层次有待提升,农民收入结构仍需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仍有差距等。这些问题如同前行路上的荆棘,需要我们以改革的勇气和智慧去一一清除。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深化农村改革,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利器。安徽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这将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通过改革,让土地资源活起来,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的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精神的指引下,安徽的乡村振兴之路更加清晰。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这为安徽农村改革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各地应以此次《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同时,要注重吸引人才回流农村,让更多的“新农人”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乡村振兴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脚踏实地,抓铁有痕。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将《实施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我们保持历史耐心,久久为功。安徽的农村改革之路,虽有挑战,但更有机遇。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徽的农村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以改革之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让江淮大地处处充满生机与活力,让农民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杨健)